戴好头盔再出发!两次被查将参加路口执勤|世界即时看
来源:焦作晚报    时间:2023-06-14 17: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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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安全,从“头”开始!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从今日起,全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提升行动已全面启动。此次提升行动为期一个月,交警部门将强化宣传教育、深化科技应用等,并通过组织开展“我来当交警”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据介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近80%,对保护自身和乘坐人的生命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保护作用。此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提升行动,目的是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让行动取得实效,交警部门此次将强化宣传教育、深化科技应用、常态专项劝导、加强内外联动等。路面执勤中,交警在发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拦截后,除进行劝导教育外,还将通过手机登录“劝导程序”,录入查纠地点,现场扫码确定未佩戴安全头盔次数。

对于第一次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实行警告处理;第二次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需身着红马甲、持小黄旗在路口参与“我来当交警”活动20分钟;第三次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需身着红马甲、持小黄旗在路口参与“我来当交警”活动30分钟。

6月14日,记者在我市各路口看到,专项行动已经开展。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被交警查处后现场扫码,扫码后手机上立即能显示出“您已未佩戴安全头盔1次”。此外,页面上还清楚显示了被查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已经留了一次记录,今后一定会注意佩戴头盔……”该市民说。

开展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再次发出倡议: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城市的文明,无论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关爱生命,从“头”做起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个人文明素质的体现

也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负责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

从每一次出行做起

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杜挺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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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聂 楠    责 编:杜挺勇

校 对:许 凌    编 辑:李 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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